无证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致使车内乘客重伤。近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常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7年10月10日晚上,犯罪嫌疑人常某无证驾驶一辆面包车,搭载好友宋某、孙某等五人以90迈的超快速度在本市街道上兜风。由于常某操作不当,其驾驶的面包车直接撞在电线杆上,造成孙某重伤、其他人员全部受伤的严重后果。虽然常某交通肇事没有撞人,与被害人系好友,且同乘一辆汽车。但由于常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且超速行驶造成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常某的行为同样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制裁。
经公安机关事故认定,常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丛台区检察院遂以交通肇事罪对常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