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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进校园,守护“花”开--丛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
时间:2024-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同学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那么我们青少年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哪些行为受到民法典的保护和约束呢”?为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普及化,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近日,丛台区检察院走进丛台区第四实验小学、丛台区荀子第三实验小学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民法典法治宣讲。

课堂上,检察干警从同学们感兴趣的话题入手,选取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案例,讲述了“民事责任年龄划分”“网络打赏”“高空抛物”等与民法典相关的热点内容。检察干警以现场学生的年龄为界限,通过情景带入的方式向同学们阐述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民事行为无效,哪些民事行为合法,并结合学生心理和年龄特点,深入浅出地用身边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正确分辨一些日常行为的对错,自觉远离不良行为,增强遇事找法和解决问题用法的意识和能力。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纷纷表示对民法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主力军。此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寓教于乐的同时更加深了同学们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今后,丛台区检察院“晨星”未检团队将持续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让孩子们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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